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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警将醉驾男子"摁"在家门口 归队途中救回醉汉

//yuqing.dbw.cn/    |    2018-10-22 09:22:00

作者:李楠    来源:大庆网    编辑:左远红

 

  10月19日夜间,大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开展例行夜查行动,先后查获两名涉嫌醉驾男司机,民警在现场通过酒精测试,发现他们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分别为147mg/100ml、150mg/100ml,均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。

  夜查结束后,直属大队民警在返回单位的途中,发现一名醉酒男子躺在公路边,神志不清,民警将其带回直属大队后,通过身份信息查询,找到了他的家人,后由亲友将其接回家中。

  两名驾驶人均涉嫌醉驾

  20时35分,一辆灰色轿车进入检查车道,当驾驶人打开车窗后,一股浓重的酒味散发出来,民警通过询问,驾驶人承认喝了三瓶啤酒。当民警对驾驶人进行现场酒精测试时,驾驶人不愿意配合,试图逃避呼吸式酒精检测。民警刘洋对驾驶人多次劝导后,这名驾驶人最终同意配合检测,酒精检测结果为147mg/100ml,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。

  21时28分,一辆轿车看到有警察夜查,突然调转车头逃窜,被警车及时拦截。当民警对其询问时,驾驶人只承认自己喝了一瓶啤酒。当民警对其进行酒精测试时,驾驶人不配合使用呼吸式酒精检测仪,故意“吹偏”方向,被民警批评教育后,其现场“吹出”的酒精检测结果为150mg/100ml。

  就在民警对这名驾驶人检查期间,其妻子也赶到了现场。刘洋说:“涉嫌醉驾男司机的家就在我们检查点旁边的住宅楼里,我们对其检查时,他的妻子在楼上都看到了。因为酒驾,有家不能回,害得亲人跟着操心,真是害人害己!”

  据刘洋介绍,两名涉嫌醉驾的驾驶人当晚在市中医院进行抽血,血样送到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进行血液中乙醇含量的检测,如果鉴定结果显示他们的酒精含量仍然达到80mg/100ml以上,则属于危险驾驶罪,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,公安交管部门将对他们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并且五年之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的处罚。

  一男子醉卧路边,民警将其救回警队

  21时46分,就在直属大队民警返回单位的途中,在奥体中心对面的学伟大街路边,发现一名男子躺在地上,附近无人看护。

  民警上前询问时,男子神志不清,身上散发着酒气。民警询问他的家庭住址,男子只是说住在让胡路区,本来是到东风新村喝酒,但怎么躺在这里,他自己也说不清楚。民警询问其个人信息,他却不能提供家人的联系方式,明显是“醉了”,而且手机也找不到了。

  就在民警与其交流期间,本来已经站起来的这名男子,又晃晃悠悠地倒在了地上。刘洋说,这种情况非常危险,为了安全着想,只能将他带回直属大队,然后联系其家人将他接走。

  男子被带到直属大队后,仍然不能提供出家人的联系方式,民警在其口袋中找到了他的身份证,通过信息查询,联系到了他的妻子。23时许,其亲友赶到直属大队,并带来了男子之前落在饭店的手机。据了解,这名男子当天连续喝了好几顿酒!

  刘洋告诫当事人亲友:“目前,大庆市天气已经逐渐转冷,夜间,一个人醉卧在公路边上,是及其危险的,特别是那个路段,大型货车较多,这种行为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。所以,今后一定要提醒当事人适量饮酒,避免悲剧发生。”

  大庆日报记者李楠